福建漳州:支持“卖旧买新”改善住房,子女购新房补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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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孙肃博 12月29日,漳州市发布《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卖旧买新”改善住房方面。

《通知》显示,二手房卖方出售漳州市二手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后,由新建商品住房属地财政部门给予二手房卖方一次性补贴,具体为:本人、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5000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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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关键词: 健康发展 转移登记 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