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矩技术IPO:三名股东持股5%以上,无控股股东、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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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邓如菲 1月12日,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矩技术”)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陈永宏、谭宪才和张超三人,分别持有公司13.46%、8.41%和5.05%的股份。无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股份,无单一股东可以基于其所持表决权股份对公司决策形成实质性控制。经公司主要股东确认,其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实施任何可能约束多名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利而实际控制公司的行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陈永宏,持有公司13.46%股份;谭宪才,持有公司8.41%股份;张超,持有公司5.05%股份。

陈永宏,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1984年至2016年,历任湖南省审计厅投资审计处主任科员、湖南省审计师事务所所长、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2005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青矩顾问董事长;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张超,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1990年7月至2004年9月,在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公司工作;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7月至今,历任青矩顾问部门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谭宪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未在发行人处任职。

青矩技术以工程造价咨询为核心主营业务,以工程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等其他工程咨询为重要辅助业务,以工程管理科技为引擎,是国内建设工程投资管控领域的领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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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关键词: 招股说明书 中国国籍 一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