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热门:元丰电控创业板IPO,控股股东涉资金占用发生额共4194万元

乐居财经 王敏 2月6日,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丰电控”)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资料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元丰投资直接持有公司42.61%的股权,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吴学军持有元丰投资90.00%股权,通过控股元丰投资对公司构成实际控制。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元丰投资对元丰电控资金占用发生额合计4,194.14万元,资金流向包括向峰峰零部件厂、山东泰汽偿还借款,向雄姿仓储、广恒汽车、皓德车桥借款,向吴学军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借款等。

2019年,元丰投资代元丰电控支付对山东泰丰借款的相关利息合计615.00万元,冲抵应付发行人的借款本金615.00万元。公开资料显示,山东泰丰主要从事汽车制动器、轨道车辆制动器、工业用制动器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

深交所要求元丰电控说明,元丰电控与资金流向方之间借款发生的时间、背景、用途及商业合理性;上述资金流向方的基本情况、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往来,如有,说明具体内容及合理性。

说明公司向山东泰丰借款的时间、背景、本金、利率及用途等,结合山东泰丰经营范围、业务开展、与公司之间业务往来情况等,说明上述借款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山东泰丰是否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等存在其他利益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元丰投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发生额合计4,194.14万元,主要用于处理借贷相关事宜。

元丰电控表示,报告期内元丰投资向公司拆出的资金皆具有合理的用途,上述借款行为的发生皆基于真实的历史背景,因此,相关资金占用款项涉及的借贷事项均具有其商业合理性。

元丰电控曾于2015年4月向山东泰丰借款1,600.00万元用于缓解资金压力,并于2020年12月偿还完毕全部本金及利息。山东泰丰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制动器的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与公司不存在业务往来,本次借款行为系山东泰丰实际控制人张风太作为公司设立时的实际控制人,出于对公司项目前景和过往合作关系的信任而同意出借资金,具备商业合理性,山东泰丰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不存在其他利益往来。

招股书显示,公司是一家专门提供机动车辆主动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并已具备线控制动系统(YCHB)的研发及量产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及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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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关键词: 报告期内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